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安排额度表

  2.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区域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王宁涛,电话:020-83135813)


相关附件:

  • 附件1
    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安排额度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市 资金分配额度
    合计 80000
    1 广州市 8857 
    2 珠海市 5901 
    3 汕头市 2261 
    4 佛山市 17024 
    5 韶关市 1416 
    6 河源市 399 
    7 梅州市 419 
    8 惠州市 240 
    9 东莞市 21500 
    10 中山市 8123 
    11 江门市 4410 
    12 阳江市 2595 
    13 湛江市 881 
    14 肇庆市 1078 
    15 清远市 1970 
    16 潮州市 150 
    17 揭阳市 1975 
    18 云浮市 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