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见《通知》附件1,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光盘两份)报送我局(投资与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中央企业集团下属企业、核电项目业主通过中央企业集团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申请报告。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邹海燕、胡娟,电话:83123853、83123862)

源文




相关文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文2: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

相关文3: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