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实用政策数据库

覆盖200多个政府部门·12个地市政策

  • 各区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号)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四化”平台专项行动赋能新型工业化建设相关措施,推动完成我市省级城市试点各项目标任务,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高质

    项目申报

    2024-05-10

  •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的通知》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及有关工作建议的通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其中4000亿元用于支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为做好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组织实施,现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抓紧梳理

    公示公告

    2024-05-10

  • 根据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安排,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5月7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我厅(装备工业处)。

    公示公告

    2024-04-07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2024年第2季度启动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预计3月份将发布申报通知,请相关单位注意申报要求!为帮助企业更好了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本文整理了申报指南和一些常见问题供相关申报单位参考。申报要点2024年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八大要点01先确定合适的产品所属领域(大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

    规划计划

    2024-03-21

  • 为加大对我市现代高端装备领域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攻关核心技术,实现重点装备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助力我市现代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以下简称“首台(套)装备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

    公示公告

    2024-01-08

  • 以下全文只说了一个事情:广东省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资金新趋向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部署,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我省新型工业化和新一轮技术改造的主攻方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于2023年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评选出了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揭阳等14个城市试点。全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规划计划

    2023-11-30

  • 以下全文就说一件事:装备企业申请通过了首台套目录,在国企、央企的招投标中将更容易中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国资委,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为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招标要求(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

    规章政策

    2023-09-21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

    项目申报

    2023-06-09

  • 财税〔2019〕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项目申报 已过期

    2023-06-09

  • 为做好2025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评审工作,我局拟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5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协助开展2025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  二、项目征集的起止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

    项目申报 7日内过期

    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