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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经公开征集、各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扶持的2023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方向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止)。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9月26日(星期二)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消费品

    公示公告

    2023-09-21

  •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经各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芯片产品流片补助方向拟扶持项目名单及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若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电子信息工业处)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

    公示公告

    2023-09-20

  •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各区对企业申报材料予以严格审核把关,对在申报截止时间前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有关企业,将材料退回企业修改、补充时,必须注明所需修改、补充材料的具体情况,并建议电话

    项目申报 已过期

    2023-09-15

  •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数字领航”方向申报主体为在广东省内注册且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

    规划计划 已过期

    2023-09-15

  •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4 号,见附件)转发你们,请在广州市内注册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各单位要确保证明材料完整且真实有效,于9月19日(星期二)17: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

    项目申报 已过期

    2023-09-15

  •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推荐工作,广州市各奖项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他地市各奖项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个。请各地市于9月30日前将按通知要求的推荐名单及材料报我厅(制造业创新处)。各有关单位亦可迳向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

    项目申报 已过期

    2023-09-14

  •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以“链长制”为牵引,聚焦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有机融合,努力构建以实体经济为主导、制造业当家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现组织发起设立“广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 “高促会”)。高促会的成立将立足“政府的帮手、企

    一般通知

    2023-09-14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穗府办规〔2023〕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8日&nbs

    规划计划

    2023-09-13

  •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了2023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项目评审工作,现将项目安排计划(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公示期5天)。  若对项目安排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公告

    2023-09-13

  •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今年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以来,各地市积极发动,广大中小企业踊跃申报。为进一步优化评价认定工作,服务好中小企业需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结合实际、视情组织开展今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按照标准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对工作质量较差的地市将进行通报。  二、申报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可同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项目申报 已过期

    2023-09-12